日期:2015-12-4(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六安新闻网讯 對未成年人犯罪实行教育、感化和挽救的方针。金寨县人民法院据此规定,在开庭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在法庭辩论终结后由主审法官进行六讲,即专门對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循循善诱
一是讲法律,针對未成年被告人所犯罪行讲解有关法律规定,促使被告人认罪;二是讲危害,讲述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社会和其家庭带來的损失和危害,以触动其悔罪心理;三是讲根源,论述其违法犯罪的环境和源头,促其认识犯罪的根源,从無知走向良知;四是讲道德,以事论理,拨亮其心中的是非荣辱观,促其改恶从善;五是讲典型,讲述一些改过自新的先进典型,唤起其悔罪之心,促其比和学;六是讲前途,发掘被告人优劣面,促其浪子回头,走向新岸。
六讲的施行,确实對未成年被告人起到教育、感化和挽救的作用,深受参与庭审的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辩护律师的好评。(長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