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10(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本报讯(记者黄蓉)记者从市人才交流中心获悉,我市将开展 200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项活动,让更多的高校毕业生获得就业机会。专项活动时间为 2008年 9月 10日至 10月 10日。活动要实现两个目标:确保在该中心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能得到免费就业服务;确保参加本次活动的困难家庭毕业生、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等各类重点服务对象能得到重点援助。
据人才交流中心介绍,这次服务月活动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 200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 [2008]17号)文件精神和自治区人事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0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项活动的通知》(桂人办字 [2008]16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这次专项活动的主题是“就业起步,我们共同努力”。服务对象包括在市人才交流中心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毕业生。活动期间,主办单位将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为高校毕业生办理求职登记手续并开展就业推荐服务,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及档案接转工作,配合市人事局人才开发科做好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和就业指导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