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5(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酒后耍威风结伙打人。近日,因犯寻衅滋事罪,盐边县新九乡村民张某、李某、邓某等三人被判刑。
2013年12月3日21时许,张某和朋友李某、邓某等人在新九乡豪情歌厅一包间内饮酒。张某在歌厅过道遇见同村村民蒲某后,将其叫到包间喝酒。张某认为蒲某饮酒态度差,遂拿起茶几上的啤酒瓶殴打蒲某头部,邓某也用啤酒瓶殴打蒲某头部,致蒲某头部多处受伤。
与蒲某一同唱歌的何某、张某等人得知蒲某被打后前去查看,与李某发生口角。李某、邓某在包间门口对张某、何某等人进行殴打。后蒲某等人被送医院治疗。经司法鉴定,伤者蒲某的身体损伤程度为轻伤。
张某、李某于案发当晚被盐边县公安局民警口头传唤至新九派出所,二被告人如实供述了全部罪行。邓某经公安机关上网追逃,于2014年4月1日17时许被抓获。
8月7日,盐边县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法院认为,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决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邓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罗德梁 攀枝花晚报记者 谢德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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